家教素养问题

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“道、法、术”。“道”指规律和本质,“法”指概念和原则,“术”指方法和技巧。本专题围绕“道、法、术”这一核心,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:“教育思想问题”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“道”;“教育原则问题”、“教育法规问题”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“法”,“教育方法问题”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“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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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男孩遭受了性侵害,家长应该怎么办?

责任编辑:小丽 发表时间:2014年08月21日 16:12 浏览次数:2245
No.A56181

【法理分析】

律师提示:

男童也有遭受性侵害的危险

家长必须意识到,男童同样也有遭受性侵害的危险,否则会给某些有不良企图的人造成可乘之机,更使遭受性侵害的男童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心理抚慰。现有法律对男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够,我国《刑法》规定的强奸罪主要针对女性,其他相关罪名对未成年男性的保护只针对不满14周岁的男童。

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男孩遭受性侵害的法律问题。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。

1.根据1997年以前的《刑法》的规定,这类行为以流氓罪定罪处罚,而1997年修订的《刑法》中取消了流氓罪的规定,增加了强奸罪、猥亵妇女罪与猥亵儿童罪等罪名。

强奸罪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,并没有把男性纳入到其中。猥亵儿童罪的侵害对象是指不满14周岁的儿童,不论侵害男童还是女童均可构成本罪,而作为男童来说,一旦超过14岁,就找不到对应的法条来维护他们的权利了。因此造成现实生活中很多男童受到侵害却无法得到保护。

如果对男童的性侵害造成男童轻伤以上的身体伤害,则可以按照《刑法》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。

2.小明不满14周岁,王某对其实施强暴可以按照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,另外王某对小明实施的强暴行为已经造成了小明身体上的伤害,且达到了轻伤的级别,因此王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。

【处理结果】

王某因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【教子有方】

一谈及性侵案件,人们想象当中的受害者,往往都是女孩,其实男孩也同样面临这样的危险。作为家长应该知道:

1.男孩和女孩一样,都同样面临“性侵”这样的危险,男孩家长也千万不可掉以轻心;

2.男孩的家长遇见这样的事件,也要保留证据,第一时间报案;

3.应该带孩子到心理咨询机构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,以免留下心理阴影。

本文摘自《小学家庭教育全解》,未经书面允许,禁止转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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